居無礙:肢體不便者突破居住環境障礙的案例研究
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博士 林美專
國立臺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副教授 劉麗娟
近年來對於身心障礙者的保障日漸改善,且制定相關法令規章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利;然而法令規章的建置,是否代表身心障礙者權利已受到既有保障,得到應有的各項人權?本文透過實際觀察與協助一名肢體不便者(小愛)於自家大樓設置樓梯升降梯案例,檢視小愛在追求既有權利過程中,與其他住戶互動的經過,描述與分析肢體不便者為追求無障礙的行動自由,試圖跨越居住環境障礙、實現居住正義的建構過程。檢視案例歷程發現,即使法令規章已有明確的規定,但在爭取既有權利的過程中,肢體不便者仍須面對重重的障礙與歧視,並且需運用各種人際網絡與關係才能在法庭中獲得行動自由的基本權利,此過程同時也顯示個別的行動不便者在面臨同樣情境時,權利並非如法令般理所當然,而是充滿障礙與歧視。